貨運部4.2米回程貨車
貨運信息部6.8米回程貨車
物流信息部9.6米回程貨車
貨運站13米回程貨車
返程車17.5米回程貨車
初的設想是團結幾萬名司機,表達訴求,建立自己的幾乎免費的貨源車源信息系統,互助自足。在籌備打磨的過程中,我用十幾個微信號分別加入了近60個司機物流群,和上百位司機、信息部朋友有過深入交流,發現了很多原先沒想到的情況,也有許多新的更深入的思考,思路也發生了變化。
1、“回程車”客觀存在,但被濫用,臭了名聲。
所謂回程車,打個比方應該指的類似這種情況:
比如我從A到B地,單程油費飯費等等2000元,過路費1500元免了,從B回A地單程油費等等1800元,空車不免費1500元。來回6天,從A地啟程時運費給了6500元,這樣除去路上的成本,還剩下1200元算是這6天的功夫錢、車貸錢、車折舊費等等。
到了B地以后,正好又有一車水果需要從B地運到A地,如果運,油費等需要2200元,但1500元高速費省了。運費2000元,你拉不拉?
現在就是算賬方法的問題了。如果你把6500都算前3天的贏利,那么這個活打死也不能拉!如果你把6500放在這6天統一算,不拉,放空回A地,這6天掙了1200元,拉,油費等多花400,高速費省了1500,運費多掙了2000,這6天掙了4300元。
但是現在始發單程已經核算得很緊張了,肥活兒已經極少,絕大多數的活兒已經沒有負擔回程成本的緩沖空間,一味打著“回程”旗號發布嚴重低于本次運輸成本的低價活,已經成為盤剝壓榨貨運司機的大棒,所有的司機都已經深受其害,“回程車”的名聲也被濫用臭了,幾乎所有群里大多數司機都在對這些掛著“回程車”遮羞布的惡性低價貨狂飆臟話。
2、當前的惡性低價,司機群體也有責任。
一種情況是,很多貨主信息部往往試探性地發布低價貨,其實是可以講價的。多數司機朋友不習慣講價,失去了不少機會。個別司機兄弟張口就吵架,甚至罵人,心情可以理解,但客觀上也加劇了對立。確實有信息部專門治氣,拖到后再換個方式渠道加價發布。
更多的情況是,有的司機無底線接受低價,有的爭搶著賠錢接受低價,雖然有具體原因和個人特殊情況,但客觀上對正常價格造成了破壞。千軍萬馬待陣,抗不住幾個人喊敗逃命。
3、司機群體不團結,一盤散沙。
司機之間天然存在競爭。一個活兒,你接了,我就接不著。
各人有各人當時的具體情況,同樣價格,你干不合算,別人不干更不合算。
都在咋唬低價,到了自己身上,有不少人還是會爭著接受低價。低價貨是有其合理存在的特殊空間不假,但幾顆老鼠屎,真就弄壞了一大鍋好湯。
很多積極倡議成立貨運同心會的哥們,慢慢都沒有了,不光不拉人了,在群里連話都不說了。這,大家都理解,飯碗比意氣重要,都有一大家子要養。但司機群體一盤散沙,注定在貨運生態圈中處于劣勢。
4、司機需要價格合理的活兒,但更需要有活兒。
這是一種很殘酷的現實。惡性低價活兒滿天都是,你不干有人干。在家里中蹲著等活兒還好說,在外地住賓館等活兒就難受了。等三天還沉得住氣,等十天以后,多數人都得放下脾氣,算計生計。這時,惡性低價活兒也讓人覺得比空車返程合算了。
先有活,這是位的。
然后才有可能挑肥揀瘦。
要想幫助司機群體,必須先弄來貨源。這就是貨運同心會的核心工作。公平,規則,慢慢再說。運營規則都需要相應調整。
5、司機、貨主、信息部是既有矛盾又共生共長的關系。
三者誰都離不開誰,片面強調任何一方的利益都不是選擇。
貨運同心會主張司機、貨主、信息部同心共生,愿意努力為貨運市場良性健康長遠發展做出努力。
貨運同心會:讓司機有源源不斷的活兒,讓貨主信息部迅速低成本找到合適的車。
A公司與案外人B公司簽訂了《購銷合同》,約定了B公司向A公司購買一批建筑材料,由A公司安排生產,提貨地點在A公司貨倉,并由B公司到提貨地點負責裝車、運輸、卸車,運輸相關費由B公司支付。后A公司通知B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尋運輸公司承運貨物,因此甲聯系到業內人乙,乙又聯系了物流有限公司C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丙(后查實C公司并未注冊);丙又在其商戶門口發布貨運信息,貨車司機戊得知相關信息后主動聯系丙表示原因承運該批貨物。丙為戊開出《派車單》讓其自行聯系乙,后戊駕駛登記歸屬于D公司的貨車運輸貨物并發生車禍,戊負全責。A公司憑單等證據起訴丙、戊、D公司賠償損失,一審判決丙賠償全額損失。丙認為判決不公,委托了房博士律師團的張旭峰律師與楊金娜律師代理此案,并提出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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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辦案分析
收到法院的案件材料后,張律師與楊律師審慎地分析了相關證據材料與裁判文書,經過多次研討后認為:
一,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《購銷合同》雖約定了由B公司負責托運,但根據當事人陳述以及現實證據,實際上是由A公司委托B公司代辦托運事項的,即實際托運人應當是A公司,貨物受損的風險由托運人A公司承擔;
二,一審判決中法院認為丙與代理人乙簽訂的《派車單》實際為承運合同,并且貨車司機戊僅為丙所派出的承運司機,承運人應當是丙,貨損責任應當由丙一人承擔。但張、楊律師認為丙所開設的C公司雖稱物流公司,但并無相關的貨物運輸業務以及,實際應當為信息服務部,是一個以提供托運、承運方信息與締約機會的運輸中介公司;其次丙收受代理人乙的費用僅有200元,與運輸標的價款以及賠償風險嚴重不符;再次丙還向戊收受了一定費用,這與戊為丙所屬的派出司機的判斷嚴重不符常理,其費用應當認定為居間費用;而作為居間方的丙既不是托運方也不是承運方,此時不應是承運合同的相對人,丙并不受承運合同的約束,丙既妥善履行了其審查承運人的責任(戊具有承運資格),也成功地促成了托運承運雙方簽訂了并無效力瑕疵的承運合同,因此并不對承運合同所發生的事故糾紛負責;
三,貨車雖登記在D公司名下,但根據已有證據能證明戊向D公司簽訂了保留所有權的買賣合同,因此戊擁有貨車的使用權以及處分權,戊并不因此隸屬于D公司,戊應當對其駕駛的貨車所產生的相關糾紛負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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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法院裁判
韶關市中級法院經過審理后認為,A公司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丙是《派車單》等相關材料合同的相對人,不能證明丙作為承運人應當對本次事故承擔賠償責任,根據《法院適用<*共和國民事訴訟法>的解釋》第九十條規定,駁回A公司針對丙的訴訟請求,判決應當由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案件的受理費用;丙可向二審法院申請退回其已承擔的案件受理費用。
即終結果是二審終審變更原審判決,張律師、楊律師所代理的丙不再負相關的賠償與訴訟責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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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總結
房博士律師團所代理的被告丙由一審需要承擔的16萬賠償款額與合計7千元的訴訟費用,到隨后二審勝訴不再負任何賠償責任與訴訟責任,這可以算是完勝的訴訟結果。這樣的結果源自于代理律師年復一年的豐富經驗、艱苦卓絕的調查取證、以及謀無遺谞的訴訟方案。
該案真正的重點在于丙是否是承運人。實踐生活中,此種懸羊頭賣狗肉的虛有其表的公司法人比比皆是,如以律所名義開設的法律服務咨詢公司、以運輸物流公司名義所開設的提供運輸中介公司、以商品經銷商的名義開設商品推銷中介公司等等,若讓其承擔相應責任時以其對外所稱的法人性質認定,而判斷其等違反相關規定時卻又以其公司實際性質認定,難免有雙重標準、有失公允之嫌疑。因此作為代理律師,應當對公司法人的性質加以審慎準確地認定,不可因其外在的假象而蒙蔽了判斷,力爭公平公正,為委托人贏取限度的利益。
物流在中國度過了二十余載,前輩們在構建物流體系時同時也引起了資本企業的重視,如今信息部整個行業太多的人轉行,放養,面臨著生存的困難,整個信息部生態鏈該如何去維護?
目前絕大多數信息部已經轉成了專線物流公司,畢竟物流公司聽起來比信息部好聽,也更容易取得貨主司機的信任,當然了這也和物流市場的復雜程度有關系,如此之多的線路,每一個信息部也只能熟悉某一些線路,熟悉了接到貨了找司機就行了。
在物流行業打爬多年,對物流的互聯網化有一定的認知和實操,試著回答一下這個問題,也讓大家對在轉型升級的物流行業有個大致的了解。
首先將該類平臺分為三類:
1.貨運版滴滴打車
主要利用互聯網的“線上聚焦”功能做車貨匹配,如““福佑卡車”,直接的福佑卡車的經紀人模式,就是傳統的信息部從線下搬到了線上,考慮到物流市場的征信成本太高(物流界也缺一個支付寶),以中國物流界目前的情況來看,經紀人為擔保的模式對于貨主來說更有信賴度,短期內很難改變這一現狀,經紀人模式應該還會在3-5年占領大部分的市場。
主要由于它的優勢很明顯,經紀人(信息部)掌握著大量熟司機資源,況且相比司機又有較為可靠的信譽,互聯網平臺借助APP打通客戶與信息部之間的壁壘,以一網覆蓋大部分區域,讓各個點連成一張網,讓客戶發貨更方便,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客戶的需求。
但凡事有利必有弊,暫且不說網絡監管安全的問題,只考慮信息部本身也是在平臺上的獲利方,他的存在也威脅著信息部的自身價值,如果哪平臺直接對簽司機個人呢?對于APP來說,只是打開一個鏈接端口的事,對于信息部來說,就是要命的一刀,因此這種模式沒有從根本上改變運輸行業的局面,只是黃牛從線下搬到線上,有一個更大的黃牛出現而已,所以如何在平臺中保證自己的獨特競爭力,需要重點去摸索。
2.第二個模式是貨車司機模式
這也是純正的互聯網+物流,如“貨拉拉”、“滿幫集團”,因為兩端直接面對的是實際發貨方和實際運輸方,這個模式優點是像淘寶一樣,真正能讓客戶有多種運價可選,也可以更針對的提出個性化需求,車價相對來說也更透明,比如回程車就能形成價格優勢,并且車流量在流動范圍甚至擴充到全國,可以讓司機有計劃的發布車輛安排,行程提前部署、經濟流動性更強。
當然劣勢也有很多,首先就是信用體系問題,物流界缺一個支付寶一樣的征信體系,對司機的不了解,是合作成功的敵人,客戶無法取信于平臺推薦的司機,平臺對司機的管控力度也相對較弱,容易造成損失后找不到人追責的問題;其次是推廣比較難,司機數量少的話無法形成資源優勢,如何讓更多的司機加入平臺、讓更多的用戶使用該平臺,需要強大的地推團隊去推廣。
3.公路港園區模式
以公路港、物流中心為核心,信息部存活在物流市場周邊,利用區位因素去運作,好處是獲客成本比較低,容易打開知名度,相應的,同行競爭也是激烈的,如何在眾多同行中脫穎而出,是要重點考慮的問題。
后,物流被互聯網化是大勢所趨,以上幾種模式都是傳統的信息部需要考慮的問題,如何去擁抱互聯網,形成護城河,利用好自己的資源,在互聯網浪潮中不被淹沒。
汽運市場回溫,部分運費出現上漲10-25元上漲;
3月23日,寧夏、內蒙等加氣站生意火爆,21家LNG液廠漲價5-130元/噸。
02
產地煤價繼續承壓,內蒙目前累計復工煤礦已達238處。
?。ㄒ唬?、部分地區汽運費、LNG出現上漲
據市場了解,隨著下游企業復工復產,北方儲煤季的啟動,煤炭需求相對增加,部分地方汽運費出現5-25元的探漲,山東等區域上漲20元/噸。目前國內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,如高速收費能提前恢復,或將公路運費迎來新一輪上漲。
同時3月23日,21家LNG液廠漲價5-130元/噸。
河北:漲幅5-10元/噸
以神木店塔為出發地,
邯鄲現運費160元/噸;
元氏運費140元/噸;
保定順平130元/噸;
辛集135元/噸。
山東:漲幅超20元/噸
以神木店塔為出發地,
日照運費215元/噸;
鄒平190元/噸;
濟寧180元/噸;
東營190元/噸;
煙臺235元/噸;
臨沂210元/噸。
南方:漲幅10元/噸左右
包府路——岳陽325元/噸;
店塔——云南紅河460元/噸;
店塔——陸良430元/噸;
店塔——會東450元/噸;
66公里——常德290元/噸。
?。ǘ?、全球疫情嚴峻,高速恢復收費提前暫未確定
對于交通補暫定的6月30日的高速免費政策若能提前恢復收費,汽運費上漲幾率較大, 目前平臺暫未表態發文, 提前與否將取決于疫情防控情況,目前全球疫情形勢異常嚴峻,境外輸入比例呈增加趨勢。這樣的數據仍讓人觸目驚心。
(三)、傳統貨運信息部前景堪憂
受便捷、高效、透明化、足不出戶方式的互聯網線上平臺沖擊,昔日火爆生意的傳統調運信息部風光不再,神木店塔陳家溝岔曾星羅密布的信息部,呈現一片凋零場景令人唏噓,加上受疫情沖擊部分被貼封好多暫未營業。部分信息部反映,現在生意大不如從前,好多信息部已經無奈改行。只要擁有車隊資源,坐家里一樣可以高效率的調車。這是的時代,也是壞時代,需順應趨勢,思維迭代。
?。ㄋ模?、煤價繼續承壓
3月25日沿海六大電廠日耗增至61萬噸,同時產地煤礦復工率明顯增加,內蒙目前累計復工煤礦已達238處,為2019年底生產煤礦產能的88%。近日產地東川、烏蘭色太等煤礦塊煤銷售相對順暢,但整體煤價暫未出現明顯反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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